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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记者 刘欣宇
入夏以来,选择“野泳”消暑的人日渐增多,但随之也增加了溺亡风险。
野外溺亡事故多发
今年儿童节当日,广州白云区有几名少年结伴在一处“网红湖泊”野泳。据当地文旅局通报,此处不仅并未开发,且水又深又冰冷,其中一位少年不幸溺水,经及时抢救才得以恢复生命状态;端午节当日,河北保定一名年轻小伙子在野外下水游泳后遇险,被救援人员找到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6月25日,海南一名8岁男孩在码头溺水,被救到岸上后已经是心跳停止、口吐白沫、失去意识,情况十分危急,幸好路过的执勤民警及时拨打120将孩子送往医院,这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暑假期间是青少年群体溺亡事故的高发期。溺水地点多集中在野外、郊外等无安全保障的河道、水库等地,且多以游泳避暑为由。即使现场立有“水深危险请勿靠近” “禁止游泳”等警示标牌,甚至有当地村民出面劝阻,依然有不少人无视警告下水游泳。此外,学生群体往往在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救和互救能力,风险更高。
远离危险水域
避免溺水事故发生,防范为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提醒,自然水域水面下的暗流、暗礁、水草、沟壑等,每一项都可能对人造成生命危险,青少年更要注意防范。
一方面自己不要独自下水游泳,不要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危险水域游泳。另一方面,不要擅自下水施救。溺水者在慌乱中求生时力量惊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或者经验丰富的人贸然下水救援,很可能反被拖入水中。
当发现有人溺水,正确做法应该是大声呼叫成年人来帮忙;拨打110、120寻求专业救助;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身边的竹竿或衣服伸过去给溺水者;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
同时,青少年群体还要注意识别常见的危险行为,如到野外开放性水域捉鱼、摸螺等;在水里或水域周围与同伴打闹;进行水上活动时不穿救生衣;在雷雨天气游泳;对自己的游泳能力认识不足所做出的大胆逞能行为;争强好胜,迫于同伴压力尝试冒险;饭后、剧烈运动、饮酒或者服用药物后游泳;身患感冒、眼疾等疾病去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