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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清风徐徐,当人们还在朦胧睡意中时,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已然是一番忙碌景象……随着“出发”一声令下,靖江法院执行局干警兵分四路,奔赴各地,“夏日惊雷”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某物业公司与高某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共计结欠物业费及公共能耗费6800元。被执行人看到登门到来的执行干警,表现了极大的抵触情绪,称物业公司服务差、态度不好,拒不给付物业费。执行法官现场调解,告知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付款责任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向双方释明,物业和业主应和谐共建、和平相处,只有这样业主住得才会舒心,物业干得才会用心,经过耐心地说服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待工资发放后立即归还欠款,原告亦表示会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
朱某与陈某甲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5000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陈某履行义务,陈某甲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人员刚至陈某甲家门口,就发现门前正停放此前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陈某名下汽车一辆。但陈某甲并未在家,执行干警及时查看、拍照、核对,完成一系列取证工作,确认无误后随即告知陈某甲该车辆已被扣押,尽快来法院商讨车辆处置事宜,整个扣押行动有序而简短。陈某甲随后表示,一个礼拜内至法院交清款项。
“陈某乙,因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现在对你进行拘传,请跟我们走一趟。”在被执行人陈某乙家中,执行法官向其出示了拘传票。据悉,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000元,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乙,但其一直隐匿行踪、逃避执行。面对出现在家中的法院干警,陈某乙仍试图推诿搪塞。后执行法官欲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陈某乙彻底慌了,当即给付2500元,余款月底前付清。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朱某与周某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25元。执行法官之前与周某联系,其一直拒不配合履行。本次集中执行至周某家中,周某依旧态度蛮横,称朱某将其诉至法院令其心中不快,执行法官遂告知其诉讼和执行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合法渠道,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承担拘留、罚款等不利的法律后果,周某意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筹措现金一次性归还,至此本案的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累计出动警车4辆、执行干警14人,共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协议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
这些执行干警日常工作的缩影,对当事人来说都有着特殊的意义,执行的不仅是案款,更是他们的生活。今后,靖江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