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21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文明中路西侧辅道(茂南区文明中路33号大院3号铺位前)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标段官渡片区茂南区文明中路西侧辅道(茂南区文明中路33号大院3号铺位前)时毁损天然气市政地下主管,受毁损天然气地下管为1处。当事人赔偿了天然气经营方的损失,由天然气经营方完成毁损地下管道的抢修恢复通气。当日的17:45毁损地下天然气主管发生燃气泄漏, 经抢修于22:26恢复通气。因受燃气管道损坏泄漏应急抢修的影响,需要封闭事故路段应急排险抢修,从而造成文明中路和交汇处的油城路在下午下班高峰期严重交通拥堵,同时也造成福华、石达、官山片区约8千户居民用气受到影响。
处罚依据
(资料图)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03月27日对你(单位)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标段官渡片区茂南区文明中路西侧辅道时涉嫌毁损天然气市政地下主管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21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文明中路西侧辅道(茂南区文明中路33号大院3号铺位前)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标段官渡片区茂南区文明中路西侧辅道(茂南区文明中路33号大院3号铺位前)时毁损天然气市政地下主管,受毁损天然气地下管为1处。当事人赔偿了天然气经营方的损失,由天然气经营方完成毁损地下管道的抢修恢复通气。
当日的17:45毁损地下天然气主管发生燃气泄漏,经抢修于22:26恢复通气。因受燃气管道损坏泄漏应急抢修的影响,需要封闭事故路段应急排险抢修,从而造成文明中路和交汇处的油城路在下午下班高峰期严重交通拥堵,同时也造成福华、石达、官山片区约8千户居民用气受到影响。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福建岚跃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茂名市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文明中路燃气管线损坏事件情况报告》《询问笔录》、毁损现场认定图片;城市燃气营运方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文明中路天然气管道被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情况汇报》《询问笔录》、毁损现场认定图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06月0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C212.51.1》,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裁量档次。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00)。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识别码:44090023000001028581)。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茂名 高州去C试